自2014年12月份,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修訂了(2014年第114號)的《特種設備目錄》,在修訂的《特種設備目錄》表里已經把用途廣泛的升降作業平臺與高空作業車刪減了,也就是說升降作業平臺不再屬于特種設備了,那客戶在安裝此類設備時就無需再對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報備了。可是隨著環評的嚴格要求下,不同地區政府對設備的安裝條件也不盡相同,下面我們給大家簡單的說明一下。
如果您所在的地區,要求您安裝的液壓升降作業平臺進行報備時,首先應該給有關部門的負責人解釋一下,我們的平臺不屬于特種設備,也可把Z新的特種設備目錄發給對方看一下。如果負責人仍堅持需要報備時,請讓對方出具相關的報備資料。咨詢對方是否可以按以前的報備程序進行報備。報備資料一般為需要以下文件安裝施工方案、安裝施工合同、安裝授權委托書、告知書、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單等資料,大家到時可以向我們廠家咨詢,我們會為您準備相關的資料文件。